鋼結構也是有損壞的時候,我們要即時發現即時解決問題,鋼結構網介紹鋼結構損壞的主要因素有:
1)由荷載變化,超期服役,規范和規程改變導致結構承載力不足;
2)鋼結構構件由于各種意外產生變形、扭曲、傷殘、凹陷等,致使構件截面削弱,鋼結構別墅,桿件翹曲,連接開裂等;
3)溫差作用下引起鋼結構構件或連接變形、開裂和翹曲;
4)由于化學物質的侵蝕而產生腐蝕以及電化學腐蝕致使鋼結構構件截面削弱;
5)其它包括設計、生產、施工中的失誤及服役期中的違規使用和操作等。
判定結構為重鋼與輕鋼結構確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很多有經驗的設計師或項目經理也常常不能完全說明白,但我們可以以一些數據綜合考慮并加以判斷鋼結構兩者區別:
1、廠房行車起吊重量:大于等于25噸,可以認為為重鋼結構。
2、每平米用鋼量:大于等于50KG/㎡,可認為是重鋼結構。
3、主要構件鋼板厚度:大于等于10MM,輕鋼結構用的較少。
另外,還有一些參考值:如每平米造價,較大構件重量,丹陽鋼結構,較大跨度,結構形式,鋼結構閣樓報價,檐高等,輕型鋼結構報價,以上這些在判斷廠房是否為重鋼或輕鋼時可以提供經驗數據,當然很多建筑都是輕、重鋼都有。但有一些我們可以較肯定的說是重鋼:如:石化廠房設施、電廠廠房、大跨度的體育場館、展覽中心,高層或超高層鋼結構。
實際上國家規范和技術文件都并沒有重鋼一說,為區別輕型房屋鋼結構,也許稱一般鋼結構為“普鋼”更合適。因為普通鋼結構的范圍很廣,可以包含各種鋼結構,不管荷載大小,甚至包括輕型鋼結構的許多內容,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程只是針對其“輕”的特點而規定了一些更具體的內容,而且范圍只局限在單層門式剛架。
輕鋼也是一個比較含糊的名詞,一般可以有兩種理解。一種是現行《鋼結構設計規范》(GBJ 17-88)中第十一章“圓鋼、小角鋼的輕型鋼結構”,是指用圓鋼和小于L45*4和L56*36*4的角鋼制作的輕型鋼結構
由此可見,輕鋼與重鋼之分不在結構本身的輕重,而在鋼結構所承受的圍護材料的輕重,而在結構設計概念上還是一致的 。
鋼結構制作
(1)鋼結構 所選用的鋼材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及原始資料,進場后必須取樣復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2) 選擇性能良好,使用功能齊全的加工設備。
(3) 焊條應具有出廠合格證或材質報告,要求電焊條使用前應用烘干箱進行烘干,使用埋弧焊接選用的焊絲及焊劑必須與所用的母材相配套。
(4) 鋼構件制作完成后需進行除銹,除銹后24h 之內涂上底漆,保證油漆的漆膜厚度滿足設計要求。
(5) 所有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技術、質量、安全交底內容執行,焊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 為保證制作精度,鋼構件下料時要預放收縮量,預放量視工件大小而定,根據本企業類似工程經驗及符合規范要求。
(7) 制定合理的焊接順序,當幾種焊縫要施焊時,應先焊收縮變形較大的橫縫,而后焊縱向焊縫,或者是先焊對接焊縫而后再焊角焊縫。
(8) 焊接型鋼的主焊縫應在組裝加勁肋板零件之前焊接。主焊縫的焊接順序應按焊后變形需要考慮其焊接順序而交錯進行。